《星期一的京奧之旅》創作起點(11):從修稿到定稿

2012年初,我著手星期一的京奧之旅。從人物故事、獨白、分場,前後花了三個月才搞定。我從來不是快手,創作過程中走走停停是難免的,經常在建構之後又自行推翻,好像一個玩積木的小孩把積木疊高之後再把它們推倒。

四月初,我覺得可以開始寫了,便坐在桌前對著筆電打字。我不是聰明的寫手,無法一邊寫一邊還在構思故事的發展,更不會把結局留給明天看心情決定。通常我在打字之前,已經確定好人物的性格故事的架構與走向,以及通往的結局。如果不先這樣,我是不會寫的。這種作法有點死腦筋,但我承認我就是這種人,這沒什麼好隱瞞的,創作本來就是要誠實的面對自己。

有一回我看電影莎翁情史(Shakespeare in Love),劇中的莎士比亞被描寫成一位已經動筆卻不確定故事通往何方的劇作者,他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本來是齣喜劇,但由於他在現實生活中的愛情路走得很辛苦,於是他寫到後來就把個人的愛情挫折給放進去,硬是把原本好端端的喜劇變成超級大悲劇。看到這裡,我心想莎士比亞真是天才(至少被電影編劇描寫成天才),我無法想像如果自己也比照辦理,會把劇本寫得多糟!一定會是錯亂不清,一片混亂的!劇本的本身恐怕就是一齣超級大悲劇了。

於是,通常我在與他人分享我的創作經驗時,我會說:在實際動筆之前我就已經確定了整個劇本。我無法在不確定的情況下動筆,除非我是莎士比亞。

確定了以後,動筆寫文字的時間相對而言就比較快了。星期一的京奧之旅》一共有十場戲,其中七場戲,三個工作天就完成了,另外三場戲,用了某個週末日的全天,所以算一算,初稿從敲鍵到寫完,只花了四個工作天。但,在這四個工作天之前,一共花了三個月在「確定要寫什麼」這件事情上。

我不是那種可以一揮而就、寫完就定稿的人。我的初稿多半不會是最終版,一定是需要修改的。因此,初稿完成之後,我又花了整整四個工作天修稿,修到我覺得可以了才停止。但我的二稿多半也不會是最終版,一定還有令我不滿意之處,這時,我會先將劇本擺一段時間,等我覺得已經把它忘得差不多了再回來修稿。這麼做的理由,是為了與劇本保持一些距離,而距離一旦拉開,再重新看劇本時,會稍微客觀些,也會看出更多需要修改的地方。

星期一的京奧之旅》修到第三次之後就完稿了。修稿也是需要給deadline的,如果不給,會修個沒完沒了。我從來不會對劇本感到真正的滿意,但也不會縱容自己無止盡的修改下去。有個八、九成滿意就行了。如同現在看過往的劇本時總覺得不夠好,將來看現在寫的劇本也會感到幼稚的。既然如此,現在就先放過自己吧,可以了就行了。劇本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滿意的。

這就是星期一的京奧之旅》從動筆到完稿,從修稿到定稿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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